新員工入職就住院, 社保空檔期發生的醫療費誰承擔?
- 分類:行業動態
- 發布時間:20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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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 我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原單位在今年1月初為我辦理了社保賬戶轉出手續。1月20日, 我與新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 約定試用期3個月。 結果3月份,我因病住院才發現現在單位并沒有給我繳納社保費,醫保賬戶處于封存狀態,不能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請問,我現在的單位是否應當支付我的醫保費用?
解答
因為試用期屬于勞動合同期限內,所以您現在的單位應當為您參保。因為在入職新單位前,原單位已為您辦理了社保賬戶轉出手續, 對于現在單位參保并不存在客觀障礙。
所以,在這期間造成您的醫保待遇不能享受的責任,依法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