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2014年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 分類:行業動態
- 發布時間:2014.04.01
- 訪問量:1943
-
分享
各委、辦、局,各控股(集團)公司、企業(集團)公司,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用人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從2014年4月1日起,本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620元調整為1820元。下列項目不作為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一)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四)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4元調整為17元。小時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三、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