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14年補貼培訓目錄和補貼標準的通知
- 分類:行業動態
- 發布時間:20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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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為提高勞動者的職業技能素質,促進就業,根據《上海市促進就業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制定了2014年補貼培訓目錄(詳見附件1)和補貼標準(詳見附件2),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補貼對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詳見附件1)內項目的培訓或鑒定,可按本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的有關規定,對照補貼標準(詳見附件2)享受相應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二、目錄內的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培訓項目、技能類定向培訓項目、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培訓項目、企業內技能人才培養項目、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培訓項目、技師繼續培訓項目、專業教學法師資培訓項目、校企合作培養項目、高師帶徒培養項目、技能競賽賽前培訓項目以及服刑戒毒人員培訓項目等專項培訓項目的補貼培訓按相應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對照相應的補貼標準(詳見附件2)執行。
三、培訓費補貼標準含培訓和鑒定兩部分補貼費用。培訓費補貼標準(標準價)是基于公布的標準培訓課時數進行培訓的補貼標準;培訓費補貼標準(基本價)是指基于公布的標準培訓課時數的70%進行培訓的補貼標準,主要適用于有一定技術基礎和實踐經驗的培訓學員(主要是企業在崗職工)。
四、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培訓項目中的崗位練兵、技能類定向培訓項目中的崗位培訓、農民工培訓中的崗位培訓補貼標準,統一由按實際課時計算的培訓費和考核費組成,課時單價為6.6元/課時,理論知識考核費10元,操作技能考核費65元。
五、本通知自2014年4月1日起實施,《關于公布2013年補貼培訓目錄和補貼標準的通知》(滬人社職〔2013〕131號)同時廢止,補貼培訓實施機構在2014年4月1日或以后開班的,按本通知執行。
附件:1.2014年補貼培訓目錄
2.2014年補貼培訓目錄內各項目的補貼標準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27日